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食品法规 > 食品安全监管将增设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今天(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增设风险分级管理要求。规定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
今天(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增设责任约谈制度。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政府可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约谈。